防假婚真移民 加推新規定

【新唐人2011年3月29日訊】(中央社記者張若霆多倫多28日專電)加拿大移民部已推出1項新規定,嚴防假結婚移民。凡來加拿大與未婚夫妻團聚者,必須與另1半住在一起超過兩年,才能獲永久居民身分;之前,僅能持有條件的永久居留證。

凡來加拿大與未婚夫妻團聚者,若不能與另一半同居兩年以上,不但永久居留證會被取消,當事人還可能面臨驅逐出境的命運。

移民部發出通告表示,政府此舉在杜絕假結婚,真移民的弊端。這也與美國,澳洲,英國等的移民政策一致。

大多倫多華裔及南亞裔移民律師顧問吳瑤瑤表示,新規定對遭受虐待的婦女不利。

聯邦移民部表示,前來加拿大與未婚夫妻團聚的任何一方,若在同居期間遭受虐待,可向移民部申訴。移民部將會另做考慮。

吳瑤瑤對移民部這項保證並不看好。她說,許多受害華裔婦女根本不會將家醜外揚,將受虐事件向移民部報告。此外,移民部處理家暴官員,並非經過專業訓練,是否能夠判定婦女是否真的受虐,也大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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