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師王宇案 週二宣判發回重審

【新唐人2010年8月11日訊】北京律師王宇被控“故意傷害”案,週二上午終於宣判,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宣佈該案發回一審法院重審﹔家屬和聲援律師都表示:不滿意但可以接受。

北京女律師王宇被天津西站派出所警察指控“故意傷害”,一審被判三年有期徒刑,上訴後,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於今年6月22號開庭二審,8月10號上午宣佈: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一審天津鐵路運輸法院重審。

北京律師劉巍:“既然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你應當判決無罪嘛!你為甚麼發回重審,讓當事人不斷的去經歷訴訟,來來回回,反反覆覆的,這是折騰我們當事人。”

王宇的丈夫包龍軍對二審的判決則表示欣慰,他認為要感謝這段期間,給予聲援、支持的所有律師及朋友。包龍軍說,為了替妻子洗刷冤屈,他已經2年沒工作了,因為訴訟,目前背了一身債,家都快被壓垮了。

包龍軍:“我們一個好端端的家庭,叫這個案子基本壓垮了,孩子經常生病,老父親身體很不好,我們現在就是為這個事兒操心,成天睡不著覺,家庭也可以說是傾家蕩產了。”

據了解,2008年5月4號,王宇在天津火車站西站,與4名工作人員發生衝突,4名壯漢竟圍毆她一個手無寸鐵的弱女子,王宇受傷後向鐵路局天津西站派出所報案,遭拒絕,七個月後,派出所反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將她批捕。

新唐人記者呂萌、王馨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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