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芳菲認接受王益贓款 媒批央視反應“遲鈍”

【新唐人2010年4月1日訊】捲入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王益受賄案的中央電視台知名女主持人劉芳菲,30日以證人身分,為庭審提供書面證詞,承認王益用收受港商的二百萬元賄款為她償還房貸,並稱二人當時是戀人,但在案發前已分手。

王益涉嫌受賄一千一百多萬元案30日在北京開審。據《法制晚報》報道,根據行賄的港商李濤的證詞,央視女主持劉芳菲在北京買了一套房,月供上萬。王益讓李濤給劉二百萬元用於還貸。後來王益被調查時,王讓劉把錢還給李濤並付了利息。

劉芳菲親自為案件提供了書面證詞,承認王益曾收受李濤的賄款,為她償還房貸。證詞還顯示,王益離婚後,與劉芳菲建立戀愛關係,兩人感情甚篤,一度談婚論嫁,後因王益家人反對,導致兩人無法成婚。王益案發前兩年左右,二人分手。

劉芳菲雖然月收入只有約兩萬元,但生活十分奢華,開名車,住豪宅,擁有多個LV等名貴手包。對於網上早前傳她捲入王益案,她曾發表聲明稱“從未涉及任何不道德的情感瓜葛”。

刘芳菲是央視當紅主持人,在王益受賄案庭审时被牵出来,自然引起轰动。所以,这条丑聞對央视的名声、对刘芳菲本人名誉的“杀伤力”很大。各大媒体刊登这条消息时,语气都比较肯定,唯有新华社在报道“涉案”的两位明星名字时,都在名字后加了括号,内有一个字:音。新华社含糊其辭的报道被指是一种耍滑头办法,防止万一案子办不下来,被刘、赵两人反诉讼侵犯“名誉权”。

東方網指出,作为平时对敏感事件反应很快的央视,这一次却反应“迟钝”,央视的新闻、法制类节目如“1加1”、中国法治报道等都不吭一声,就连央视高层或刘芳菲所在部门,也都不置一词,集体“失声”,这太不负责任,也凸显央视的尴尬。

而在此前影星章子怡“诈捐门”事件卻成為央视专题,一天登三個节目,央视新闻频道分别在《东方时空》《新闻1+1》、《24小时》炮轟章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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