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欲阻止黃琦上訴 法院置之不理

【新唐人2009年12月1日訊】中國大陸維權人士黃琦上星期被中共四川成都法院以所謂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判刑3年。香港多個民間團體當日到中共駐港辦事處抗議,要求當局立即釋放黃琦等被捕的異見人士。黃琦妻子於今日和母親與丁律師一起去了武侯區法院再次要求給判決書,法院還是不讓親屬見,只准許律師會見。

黃琦妻子說:我們馬上坐汽車去到幾十裏外的成都市看守所,9時左右丁律師進去與黃琦見面,十一半時律師出來的,大概見面時間1個小時,丁律師出來告訴我與母親,黃琦在裏面寫了上述書,但是監獄方面不同意給他郵寄出來,而且今天律師向監獄方面提出,要求給黃琦帶上述書出來,監獄方面也給予拒絕了。下午我們和律師又回到法院,找法官反映情況,我們在法院大廳給法官打電話,可是張法官和稅法官都不接電話,後來給朱法官打通了電話,他聽說是黃琦的律師,馬上說“2位法官都在辦公室,你找他們反映去”。

丁律師在電話裏告訴朱法官,“黃琦要求上述,已經寫了上述書,但是監獄不給他郵寄出來,我提出給黃琦帶上述書出來,監獄方面拒絕了,我現在正式告訴你們法院這個情況,希望你們法官在法律規定的期限裏與監獄方面聯繫或者去見黃琦,給黃琦上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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