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民間團體抗議中共非法判決黃琦

【新唐人2009年11月24日訊】中國大陸維權人士黃琦星期一被中共四川成都法院以所謂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判刑3年。香港多個民間團體當日到中共駐港辦事處抗議,要求當局立即釋放黃琦等被捕的異見人士。

支聯會等八個團體的十多名成員從環西區警署遊行到中聯辦,抗議中共當局以所謂的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對揭露四川地震豆腐渣工程的“六四天網”負責人黃琦重判3年有期徒刑。

香港支聯會副主席蔡耀昌:黃琦被誣指非法持有國家機密,黃琦的審訊是閉門進行,家屬和辯護證人被禁止列席。中國的憲法保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因此每個公民都應該享有公平審訊的基本權利,我們強烈抗議中共在這方面的違法行為。

各團體要求當局落實人民基本權利,廢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釋放黃琦等被捕的異見人士。

香港支聯會副主席蔡耀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是中共政府最常用作打擊異見人士的罪名之一,我們非常關心黃琦和劉曉波以及其他被捕人士的命運,我們要求當局依法釋放劉曉波和黃琦以及其他被囚人士。

中聯辦沒有派人出來接信,抗議人士將公開信和圖片貼在中聯辦門外,一度遭到中聯辦保安阻止。

新唐人記者潘在殊在香港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