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區法院今口頭宣判黃琦獲刑三年

【新唐人2009年11月23日訊】今天上午10點30分左右,成都市武侯區法院對人權活動家黃琦先生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口頭宣判獲刑三年,沒有判決書。

上午8點,黃琦的夫人曾麗和黃琦媽媽就到了武侯區法院,直到10點法院才讓曾麗和媽媽進入法庭,“發院”的稅長冰口頭宣讀了判決書。在口頭宣讀中稱黃琦非法持有三個“某某市”的機密文件,至於哪三個市?什麼樣的機密文件?從何管道獲得?均沒有明確說明。黃琦在口頭宣判結束後,就被立即帶走。黃琦的夫人曾麗要求給予判決書,但遭到“發”官的拒絕,曾麗和黃琦媽媽當庭表示將依法上訴。今天還有幾十位陪同曾麗和黃琦媽媽到武侯區法院為黃琦先生聲援的維權人士。

權利運動譴責成都武侯區“發院”侮辱憲法法律、迫害人權活動家黃琦先生的枉法判決行為。

—— 轉自《權利運動》(張建平撰稿)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