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在前妻臉上刻淫字遭判刑

【新唐人2009年8月7日訊】(中央社台北7日電)上海孫姓男子因懷疑前妻在兩人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有染導致離婚,竟用美工刀在前妻臉頰刻了一個「淫」字,結果被上海市黃浦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刑6個月,緩刑1年。

香港中通社引述上海「新民晚報」說,現年37歲的孫某案發前擔任貨運駕駛,2008年秋天,孫妻以「感情不和」為由要求離婚。同年11月,雙方協議離婚。

據報導,離婚後的孫某對前妻耿耿於懷,總懷疑前妻在兩人婚姻存續期間已與他人有染,因此蓄意實施報復。

報導說,2008年12月25日清晨,孫某侵入前妻住所,先用繩子捆綁她,再用胡蘿蔔堵她的嘴,最後用美工刀片在前妻左臉頰活活刻出一個「淫」字,又用墨汁加以塗染。之後,孫某自行報警投案。

法院認為,孫某屬於自首,在附帶民事訴訟調解中也賠償了受害者醫療費、整容費等總計人民幣9萬多元,並取得被害人諒解,因此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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