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玉嬌抗暴最驚天消息:當局的殺手已伸出

【新唐人2009年5月22日訊】

內容摘要

巴東派出所“澄清”


大紀元記者近日給湖北巴東縣委縣政府、巴東縣紀檢委、野三關鎮黨委辦及政府辦、巴東縣公安局、雄風賓館去電時,除始終無人接聽電話外,其它單位接電人員一致表示:不清楚這個事。記者撥通野三關鎮派出所電話後,接電者表示,鄧玉嬌被該派出所送到醫院做鑑定,結果還沒出來。她說:“有的媒體是有偏向性的,所以我們只有……中央電視台的相關報導。到長江信息網也可以看有關的報導。案件還在繼續調查中,不適合透露……另外我們還必須澄清一點,就是不存在性威脅問題。”記者問其為什麼,對方說到“因為當時有人勸解”時與其他人耳語,然後就掛斷了電話。 (阿波羅新聞網編者註:當局這樣說的目的是什麼?相信大家都可以想得到!憤怒!看來當局一定要和人民為敵了!)

鄧玉嬌刺淫官律師界媒體民眾關注聲援

(大紀元記者方曉採訪報導)鄧玉嬌事件已成為焦點性社會事件,除20多位中國知名學者在網絡上用公開簽名方式展開營救鄧玉嬌運動外,海內外民眾紛紛發聲支持、聲援,要求當局立刻無罪釋放鄧玉嬌,將涉案的其他中共淫官繩之以法。大陸律師界、媒體人士高度關注事件,有律師主動尋找鄧玉嬌家屬,願代理案件。來自北京華一律師事務所的兩律師夏霖、夏楠已與鄧玉嬌母親簽署了委託協議,作為鄧玉嬌的代理律師。

法律界聲援:如正當防衛不應承擔刑事責任

北京雄志律師事務所的雄志律師今天對大紀元記者表示,大陸律師界都在關注鄧玉嬌案,包括公眾和媒體。他說:“公安機關要依法辦事,如果不構成犯罪就按無罪處理,在辦案過程中應該嚴格按照法律程序進行。”他還指出,社會上對案子的了解與公安機關所掌握的證據不一定吻合,所以公安機關應該就掌握的證據向社會公佈,澄清事實,防止不公正。

雄志律師透露說,我們從昨天開始尋找鄧玉嬌的家人,與雄風賓館聯繫,了解當事人是否需要委託律師,但是沒找到他們。後來聽說已經有律師介入了,但不清楚夏律師他們是哪個律師事務所的,不知道他們。這個案子如果是正當防衛的話,就不承擔刑事責任。

雄律師還表示,我們在網上也看到了巴東縣公安機關發布的通告。對故意殺人罪是有疑議的,認為這個案子可能構成正當防衛,正當防衛沒超過必要的限度是不受法律追究的,就不應該負法律責任。按照刑法的規定,被害人在遭遇到暴力的時候,特別是遭遇到強姦、殺人、綁架這些暴力侵害時,有對犯罪嫌疑人採取防衛的權力,因此造成當事人死亡的話,不承擔法律責任,刑法上有無限防衛權這個規定。

社會各界要求無罪開釋鄧玉嬌有理有據

記者還採訪到的大陸幾位目前尚不便發表評論的律師也表示,大陸法律界都在高度關注鄧玉嬌案,其中之一的陝西諾爾律師事務所律師戴曉東,在他的博文中聲明,社會各界要求立即無罪開釋巴東烈女鄧玉嬌,有理有據,本人完全支持,並誠懇的希望法律界同仁和我的朋友秦賓大律師、我的私人法律助理孔亞樓律師一同來關注這起案件。如果有必要,我們將以公益行為,為鄧玉嬌作無罪辯護。

戴曉東律師在博文章中分析到:鄧玉嬌揮起修腳刀,其實也是逼的。她不這麼做,面對的就是三個貪官的凌辱。巴東縣公安局把鄧玉嬌說成抑鬱症患者,那就是在交易中語言不和引起的糾紛,暗示說,三個官員語言不妥,造成鄧玉嬌主動攻擊,從而抹煞三個官員意圖強姦或輪奸的真相。但是,那三個貪官,去找特殊服務,絕對不是逼的,而是完全的自願,甚至是強烈的要求。
  
他指出,鄧玉嬌現在狀況怎樣,除了看新聞報導,外界沒有得到確切的消息。公安機關的調查結果,我們也沒有得到,因此,鄧玉嬌是否能夠無罪開釋,也還是前途未僕。在這種情況下,社會各界的努力將是很有價值的。

媒體人士揭露中共淫官質疑“涉嫌故意殺人”

巴東事件案發後巴東縣公安局的通報稱,在案件偵查中,從鄧玉嬌行禮包中查出有治療憂鬱症的藥品。據此將鄧玉嬌送到恩施州優撫醫院。院方將她的四肢固定在病床上。目前她仍在醫院接受檢查和鑑定。 5月18日巴東縣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她刑事拘留。

中國青年報記者質疑鄧玉嬌“涉嫌故意殺人”,並指鄧貴大等中共淫官的行為無異於流氓。而巴東派出所則“澄清”鄧玉嬌沒有受到性威脅。公眾輿論指巴東案性質是調戲或輪姦未遂而非“故意殺人”。

《中國青年報》的一名“大報裡的小記者”在博文《鄧玉嬌涉嫌故意殺人,鄧貴大豈不死得光榮》中指出,命案之所以發生,在於不堪忍受的鄧玉嬌作出了反抗的舉動。應該說,案情的脈絡已經十分清晰,鄧玉嬌刺死鄧貴大並不是有預謀的,且案發後鄧玉嬌自己打電話報的警,並沒有逃離現場,怎麼就會“涉嫌故意殺人”?

“而鄧玉嬌在此案中始終處於被動狀態。從事實來看,鄧玉嬌面對鄧貴大三人,顯然屬於弱者。鄧玉嬌才是此案的最大受害者。鄧貴大作為一個政府官員,到娛樂場所尋求異性服務不說,還用錢擊鄧玉嬌頭部、肩部,充滿了挑釁、侮辱的意味,期間動手將鄧玉嬌兩次“推坐”在沙發上,早已喪失了一個乾部應有的道德及法律責任,這樣的行為與街頭流氓混混又有何區別?”

“鄧貴大等人的行經,首先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造成了他人心理上、身體上的傷害,這些因素如果不予以充分考慮,那麼,鄧貴大作為“受害者”,或許還會因為鄧玉嬌的“故意殺人”而享受到“因公殉職”的待遇,這種原本違法違紀的人,值得同情嗎?”

巴東派出所“澄清”

大紀元記者近日給湖北巴東縣委縣政府、巴東縣紀檢委、野三關鎮黨委辦及政府辦、巴東縣公安局、雄風賓館去電時,除始終無人接聽電話外,其它單位接電人員一致表示:不清楚這個事。記者撥通野三關鎮派出所電話後,接電者表示,鄧玉嬌被該派出所送到醫院做鑑定,結果還沒出來。她說:“有的媒體是有偏向性的,所以我們只有……中央電視台的相關報導。到長江信息網也可以看有關的報導。案件還在繼續調查中,不適合透露……另外我們還必須澄清一點,就是不存在性威脅問題。”記者問其為什麼,對方說到“因為當時有人勸解”時與其他人耳語,然後就掛斷了電話。

對中共淫官更多聲討

目前連續的公開的報導表示,湖北巴東縣雄風賓館夢幻城21歲的服務員鄧玉嬌拒絕鄧貴大等3名當地招商辦官員提出的性服務要求,鄧貴大用一疊錢抽打鄧玉嬌的頭部、肩部,挑釁說你怕我們沒錢嗎。被鄧貴大先後兩次按倒在沙發上欲行不軌時,鄧玉嬌用修腳刀自衛,導致淫官一死一傷。案發後鄧玉嬌自己打電話報警。

死者鄧貴大,今年44歲,是野三關鎮政府招商項目協調辦負責人。另一名傷者黃德智,以前是該鎮農業服務中心副主任,今年年初抽調到鎮政府招商項目協調辦工作。一同前往娛樂城的還有一名從鎮財經所借用到鎮政府招商項目協調辦的干部。當天下午,鄧貴大一行三人陪他人吃飯後便到雄風賓館夢幻城消費。

5月19日新浪網有一篇署名許斌的文章,其中對巴東縣公安局關於“5.10”案件情況的通報提出三點不解之處:通報中說:“鄧貴大、黃德智酒後陪他人到野三關鎮雄風賓館休閒中心夢幻城消費,究竟誰是“他”呢?作為如此嚴重案件的直接當事人的具體身份,顯然不可以用一個“他”來掩蓋。另外還提出什麼是通報中說的“異性洗浴服務”、 “推坐”?還有網民質疑鄧貴大是否進行過脅迫?在時論圈-社會文人論壇中有網民直指巴東案性質是調戲或輪姦未遂,而不是“故意殺人”。

更多的民眾對巴東縣公安局關於事件的最新通報表示令人出奇的憤怒。大陸網友紛紛把鄧玉嬌譽為烈女、女英雄,公眾輿論一致聲援鄧玉嬌,有網友對鄧貴大被刺死發出“殺得好”的喝采聲。

──轉自《阿波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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