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眾議員重提國家機密保護法

【新唐人2009年2月12日訊】(中央社華盛頓11日法新電)美國跨黨派參眾議員今天重新提交「國家機密保護法」(State SecretsProtection Act),試圖兼顧行政特權及司法審查。

國家機密保護法原本是由民主黨籍的甘迺迪(Edward Kennedy)、雷希(Patrick Leahy)與共和黨籍的史派克特(Arlen Specter)等參議員在2008年1月提出。

前總統布希任內的數項國安計畫,包括引渡、偵訊措施及未經許可的監聽等,引發是否合憲的爭議,而這項法案試圖解決相關爭議。

歐巴馬政府聘請的律師9日在舊金山聯邦上訴法院主張前任政府的政策應予延續,並在中央情報局(CIA)秘密拘留及引渡的訟案中引用「國家機密特權」(State Secrets Privilege);此舉導致兩院議員決定重啟草案審查。

提案者之一參院司法委員會主席雷希在聲明中表示,「如何以負責任的態度管制政府機密,又不妨礙人民尋求司法救濟,國家機密保護法將能引導法院兼顧兩者」。

包括史派克特在內的其他5位參議員也連署提案。

5位跨黨派眾議員同步提出眾院對應版本。他們在聲明中表示,「國家機密保護法能限制機密特權的濫用,同時保障真正的機密」。

歐巴馬政府在舊金山的案件中主張國家機密特權,正突顯出秘密行動應該保密抑或公開所產生的爭議。

舊金山的訟案是由遭拘禁的疑似恐怖份子所提出,他們在美國境外遭美國幹員拘捕,然後又被移送到第三地的秘密監禁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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