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處理違法違紀的邵陽市公安惡警李方南

【新唐人2009年2月7日訊】

尊敬的湖南省各位領導:

控訴湖南省邵陽市公安敗類李方南(簡稱李某)違法違紀的事情已經快兩年了,李某目前還沒有受到任何的法紀制裁。請求政府立案查實李方南建設銀行的帳戶,請求公安機關收集李某搶劫傷人的證據。

1)李某2006年在看守所利用職務之便,拿了一個犯罪嫌疑人親屬15萬元鉅款!還拿了另一個犯罪嫌疑人一萬多元。李某建設銀行的帳戶裏,有多筆這樣被迫“借”錢給李某的犯罪嫌疑人的親屬的匯款!

2)李某要求犯罪嫌疑人利用黑社會關係幫助其放高利貸。

3)2007年李某身穿警服在大白天搶劫傷人,當地派出所被其蒙蔽沒有及時對兇手採取措施,導致兇手現在還逍遙法外。

李某賊喊捉賊去省裏上訪,作為受害者我只能感慨這個無賴的囂張!他拿犯罪嫌疑人的鉅款,放高利貸,搶劫傷人所有事情件件都是刑事犯罪。現在組織沒有對他索賄的違法行為做任何處理,也沒有調查他搶劫。只以故意傷害罪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雖然訴到了法院,但是檢察院根本沒有對李某實行批捕。上班不上班,單位工資,獎金照發給他。面對如此厚愛李某還虛張聲勢去上訪,我個人認為其目的只有一個:暗示威脅政府絕對不能依法對他做任何處理。李某不要臉的邏輯是:員警拿犯人的錢叫借!身為有婦之夫玩弄女性叫上當!搶劫傷害叫家務糾紛。真害怕哪天他搶劫銀行也變成了受害者,都是錢勾引了他,判決銀行有罪啊!

作為受害人,堅決請求政府立案查實李某建行的帳戶,因為這個帳戶有很多犯罪嫌疑人親屬給其匯款。堅決請求政府採取一切措施收集李某搶劫傷害的證據,將其繩之以法以保護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受害人:黃松波

2009年2月7日

(新唐人首發,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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