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中正紀念堂條例案付委 藍營將提復議

立法院院會今天處理行政院函請審議廢止「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條 例」案與撤回案,院會決議前案交付司法及法制、教育 及文化委員會聯席審查,撤回案則退回程序委員會。中國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說,將提復議。

民主進步黨政府曾函請立法院審議廢止國立中正紀 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但國民黨重新執政後,行政院近 日函請撤回。

此外,院會也處理民進黨政府函請審議推動中華郵政更名修法,包括郵政法修正草案、郵政儲金匯兌修正 草案、簡易人壽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名稱及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國民黨政府函請撤回案。

院會處理時,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提議,上述法案全 部付委審查,行政院的撤回案則退回程委會,國民黨團 反對,要求表決,立法院長王金平以開議日議事和諧為 由,院會決議中華郵政更名相關修法與行政院撤回案都 退回程委會。

不過,院會處理廢止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案 與撤回案時,朝野黨團幹部於發言台前討論,未特別注 意議事程序,廢止案與撤回案依民進黨團提議,分別付 委審查與退回程委會。

立法院議事規則規定,復議案須由原案以表決器、 投票記名或點名表決時,贊成原決議案的立委提出,且 須具有與原決議案不同的理由,經二十人以上連署或附 議,可於原案表決後的下次院會散會前提出復議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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