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田草驚風,書記夜引弓 ——記市委副書記把農民當野豬來宰

7月27日凌晨4時,(新疆)塔城地區裕民縣野巴旦杏保護區發生一起打獵誤傷致1人死亡1人重傷案件。

7月25日晚,犯罪嫌疑人呂篤功(系塔城市委副書記)在接待四川來疆朋友時,約定次日與客人一道去裕民縣塔斯特景區旅遊並狩獵。26日上午11時,呂篤功等人攜帶槍支一支及子彈32 發,與四川客人前往裕民縣塔斯特景區。27日凌晨4時,呂篤功等人獵殺一頭野豬。返途中,呂篤功等人繞道農九師161團11連張玉川家打瓜地邊時,將在地內看護打瓜的張玉川、李娟夫婦誤當作野豬,呂篤功開槍致二人中彈。呂篤功等人遂將傷者送往裕民縣醫院。經法醫勘驗,李娟當場死亡,張玉川肝臟破裂,右腎臟貫穿傷。經醫院搶救,張玉川已脫離生命危險。

案件發生後,呂篤功等犯罪嫌疑人已被農九師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在地裡看瓜,哪想被人當作野豬,用槍打了,丈夫活,妻子死,從此夫妻陰陽相隔,是多麼莫大的悲哀呢!!這樣所謂誤傷人命的故事講起來有點沉重。夫婦二人被同一顆子彈射中,槍的威力超乎想像,穿過一人再把另一人的肝臟震破。打出這顆子彈的市委副書記呂篤功槍法精準,似乎玩槍時間不短,如果命中的對象不是張玉川夫婦,而是兩隻野豬,其人不去參加射擊比賽是有點可惜的。

有些問題讓人想得腦袋疼。有人看見了三輛豐田越野車,而現在我們知道的只有四個人,到底有多少人;打獵陪行隊伍裡有野生動植物保護辦公室的主任,可動物和人似乎都不在他的保護之列;神秘的四川客人是何許人物?居然由市委副書記陪著凌晨打野豬;呂書記手上威力巨大的槍支從何而來,自己的,借的,還是特批的;瓜田有人打理,就這麼在瓜田里玩「一箭雙鵰」,膽子不可謂小。

塔城市委副書記呂篤功並非公安、司法人員,根本沒有權利與資格持槍,也不屬於可以為其辦理持槍證的需使用槍支的其他特定人員。據報導,死者李娟和傷者張玉川是被同一顆子彈誤射的,這顆子彈從李娟的左側肋部進入,右側肋部穿出,並在擊穿她的右臂後又穿入張玉川的腹腔,由此可見呂篤功所持的並非一支普通的獵槍,而絕對是一支殺傷力巨大的軍用槍支,所以可以說,無論呂篤功是否此前辦有持槍證,都可以被列入非法持有槍支之列。

呂篤功等人的目的是為了獵殺野豬,而野豬屬於國家野生保護動物,在有些省區還被列為重點保護動物。儘管當野豬毀壞莊稼、侵擾人類正常生活時並非絕對不可以獵殺,但是獵殺野豬只有在掌握地方野豬種群數量信息、保證捕殺數量低於繁殖數量的情況下才能進行,而且需要經由必要的報批程序,由相關政府部門組織進行,而呂篤功等人獵殺野豬顯然不符合這樣的程序與要求,單就其獵殺野豬行為來說,實際上已經涉嫌違法犯罪。

更加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呂篤功等人持槍獵殺保護動物的行為,竟是在塔城市林業派出所公安幹警與塔城地區野生動植物保護辦公室主任趙遠洲的陪同下進行。面對公民非法持槍獵殺保護動物的違法犯罪行為,相關執法人員不但不予以制止而且直接參與其事,甚至動用公權力量與設備為其「保駕護航」,說到底是因為涉嫌違法犯罪者身份特殊,屬於市委領導幹部。趙遠洲等執法人員不但在當地領導幹部的違法犯罪行為面前放棄職責,而且陪同其進行獵殺保護動物的非法之舉,實際上是通過縱容少數領導幹部的違法取樂行為媚權。

可以肯定地說,如果塔城市委副書記呂篤功不能非法持槍,獵殺國家保護動物行為受到阻止,乃至因此而受到法律的懲處,瓜農被奪去生命的事件就不會發生。所以說瓜農被當野豬獵殺事件與其說是一起開槍誤傷引發的偶然性事件,還不如說是黨員權力極度失控和腐敗之下才產生的具有一定發生必然性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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