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前副總理安華性侵犯案被捕拒驗血

馬來西亞公正黨實權領袖前副總理安華當地時間16日被警方以刑事法典第377條違反自然性行為為由逮捕,警方17日表示安華拒絕提供新鮮血液樣本進行DNA檢驗。安華表示警方早已經有他的血液樣本。 

今年6月28日,現年23歲的安華助理塞夫向警局報案,稱遭到安華性侵犯。安華及其律師始終堅持絕無此事,並表示這是一場有預謀的政治陷害。同性性行為在馬來西亞最高可被判處20年監禁。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