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錦失地農民案律師向高庭訴訟

富錦市失地農民於常伍的律師近日向當地中級法院提交訴訟材料,被法官當面拒絕接受,著名法學博士李柏光表示法官的這種做法是知法犯法,日前於常伍的律師再次向黑龍江高級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下面請看報導。

法學博士李柏光先生表示佳木斯勞動教養委員會對於長伍的行政處罰,按最高法院的行政立案管轄規定,應屬於中級法院管轄,而法官竟當面拒絕受理訴狀材料,這還是頭一回碰到。

李柏光:“法院不管立案還是不立案,必需要當庭收下當事人或他的代理人遞交的訴狀,所以這是知法犯法,知法違法的違法行為,我們還可以向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去上訴。”

當局以於長伍與海外媒體聯繫為罪名判他“危害國家安全罪”,勞教一年半。李柏光認為中國法律沒有任何一條規定不允許中國公民接受國外記者採訪,當局沒有阻止中國公民言論自由的權力。

李柏光:“接受外國記者採訪這都是天經地義的,也是符合中國憲法和法律所宣佈的公民的權力和自由的,這是他們在正當的行使憲法權力。所以中國得各種權力機關非但不能阻止,也不能因此他們行使這些權力去迫害他們。”

於長伍和王桂林是黑龍江富錦市4萬失地農民的維權代表,因組織當地農民向政府討回土地,並發出“不要奧運要人權”的口號,被當局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後在海內外輿論得壓力下,當地公安機關改為勞教一年半。因於長伍早於王桂林被判勞教,當地兩位律師介入時已經過了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而只能提起行政訴訟。

這是新唐人記者晨芳 王布魯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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