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與前女助理互控傷害及恐嚇 均不起訴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三十一日電)嘉義縣議員王金山與前女助理陳英梅,今年二月間發生爭執,陳女持剪刀刺傷王男左耳,拉扯中,陳女也受傷,雙方互控傷害;另外陳英梅涉及向王金山恐嚇取財部分,嘉義地檢署偵結,因雙方已撤回傷害告訴,以及王金山未能提出恐嚇證據佐證,均予不起訴處分。

  今天發佈的不起訴書指出,王金山與陳英梅今年二月十八日上午,在嘉義縣朴子市一處公共場所發生爭執,當時陳女欲持剪刀剪王男的頭髮,不慎刺傷他的左耳,拉扯中,陳女臉部下唇、頸部多處挫傷,雙方互相控告傷害罪嫌。

  另外,王金山報案指稱,陳英梅曾於不詳時、地,向他恫嚇「如不給付新台幣三百萬元贍養費,就要讓他身敗名裂及騷擾讓他議員當不下去」等語,令他心生畏懼。

  不起訴書表示,傷害罪屬告訴乃論,因雙方均當庭撤回告訴,因此,涉及的傷害罪嫌,應為不起訴處分。

  另外,恐嚇取財罪嫌部分,被害人王金山對何時、何地遭被告陳英梅恐嚇,並未能指明,而且,又未能提出其他積極證據佐證說法,因此,被告恐嚇取財部分的犯罪嫌疑不足,應予不起訴處分。9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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