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鄉村住宅修繕或興建補貼開始申請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十九日電)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為改善鄉村景觀及居住環境,「鄉村地區住宅修繕、興建補貼或設計、修繕協助計畫」起跑,97年度預定辦理修繕住宅補貼8500戶、興建住宅補貼1200戶,修繕及興建住宅費用補貼最高分別為新台幣6萬元、20萬元,民眾可在4月30日前申請。 營建署指出,針對都市計畫範圍外地區,推動「鄉村地區住宅修繕、興建補貼或設計、修繕協助計畫」,對於符合補貼條件者,提供住宅修繕、興建貸款「利息」或「費用」補貼。

97年度預定辦理修繕住宅補貼8500戶、興建住宅補貼1200戶,適用鄉村地區住宅補貼的縣市計有台北縣、宜蘭縣、桃園縣、新竹縣、金門縣等19個縣市。 營建署說明,據這項計畫,補貼方式共分為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興建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費用補貼及興建住宅費用補貼等。

申請修繕或興建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經地方縣市政府審查合格後,優惠貸款額度修繕住宅最高為80萬元,興建住宅最高為220萬元。 在住宅修繕或興建「費用」補貼方面,需自行修繕或興建住宅完成後方由地方政府撥款,修繕住宅費用補貼最高為6萬元,興建住宅費用補貼最高為20萬元。

不過,營建署強調,鄉村地區住宅修繕及興建補貼均採評點制,以經濟、社會弱勢者優先,依據申請人家庭年所得、家庭成員人數、申請人年齡、申請人生育子女數、不動產持有情況、家庭成員具備弱勢資格狀況、是否曾接受政府住宅補貼等條件,決定補貼先後順序。 民眾可在4月30日前,向所在地縣市政府申請,但須注意的是,相關預算目前正在立法院審議中,若未獲通過,則不核撥經費。97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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