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明敏:放棄美國籍 依法須到第三地宣誓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十三日電)中國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自認其綠卡因為超過一年沒有使用,在美國司法實務上,已屬「自動失效」。前總統府資政彭明敏今天駁斥表示,綠卡過期與自動失效是兩回事,權利是神聖不可侵犯,除非法院剝奪,且根據美國法律規定,放棄美國國籍必須到第三地的美國大使館填寫資料並宣誓放棄,絕無自動失效的情事。 前總統府資政彭明敏、高俊明上午共同召開記者會「2008大選前,來自美國國會的話」,公布七位美國聯邦眾議員力挺台灣以公投方式向國際社會表達加入聯合國的意願,會後,彭明敏受訪作了以上表示。

針對馬英九綠卡風波,彭明敏表示,他與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都可以作證,1995年他回到台灣參加第一次民選總統,當時他擁有美國與台灣雙重國籍,因此,他在民進黨內總統初選前,到日本的美國大使館辦理並宣誓放棄美國國籍。 彭明敏指出,綠卡的申請或放棄都有一定的程序,馬陣營稱自動失效,也要說出何年、何月、何日自動失效。

彭明敏以他自身的經驗表示,綠卡過期不代表自動失效,而是綠卡的「卡」本身過期了,「權利」本身不會自動失效,權利是神聖不可侵犯,這是美國憲法所保障,除非法院剝奪。 此外,「壹週刊」報導,國民黨籍立委李慶安擁有雙重國籍,恐喪失立委資格,李慶安坦承擁有美國國籍,但首次回國擔任公職已喪失。

彭明敏說,若依照這樣的邏輯,擔任公職,美國國籍就自動喪失,那當時他難道可以說「我如果當選總統,就代表台灣,美國國籍就會自動消失嗎?」吳澧培2004 年回到台灣擔任總統府資政,接任資政前,吳澧培到加拿大的美國大使館宣誓並辦理放棄美國國籍。 彭明敏說,根據美國法律規定,必須到第三地的美國大使館,不能在居住所在地填寫資料並宣誓放棄,必須填寫很多資料,絕無自動失效的情事。9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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