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人權高級專員:歧視女性法律存在全世界

【新唐人】(中央社記者周盈成日內瓦七日專電)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阿布爾今天說,歧視女性的法律至今仍存在幾乎每個國家的法典中;許多宣稱要消滅性別歧視的重複承諾並沒有兌現。  在國際婦女節前夕,阿布爾發表聲明說,「當世界人權宣言六十周年,世上許多女性仍未享有基本的權利,這是件可恥的事。」

  她說,最邪惡和危險的性別歧視可能是關於對性侵害的態度,有些國家的法律甚至不視為罪行,或由於立法模糊或執法不力,實際上等於容忍了這些罪行。同時,至少在五十三個國家,婚姻強暴仍然合法,丈夫對妻子施暴往往不受法律制裁。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公署( OHCHR)最近發布的一份報告列舉了許多對女性的法律上歧視。阿布爾說,這些從細微難察覺到嚴重具有毀滅性的歧視,充斥於大量的情境和活動之中。   

 例如,有些國家禁止已婚婦女保留自己的名字,或禁示她們擁有土地、繼承財產;在有些國家,女性沒有遷徙自由,必須由男性監護人帶領;在有些國家,女性的教育和就業權利被明白限制,甚至不可服公職。  兒童的福祉也往往因為母視的權利被剝奪而受到影響。在有些國家,小孩不能繼承母親的國籍,因此當某些特殊情況導致父親的國籍也不可得時,小孩就淪為無國籍;在有些國家,父親不論多麼暴虐或缺乏養育責任,都能保有小孩的監護權,母親則被排除在外。

  阿布爾說,從一九七九年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 )」到一九九五年在北京舉行的第五屆世界婦女大會,以及關於基本人權的其他條約,世界各國承諾消除性別歧視。但「許多國家似乎全然忽略了它們的承諾」,她呼籲各國嚴肅對待它們的承諾。9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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