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聯合國應進一步制裁伊朗

【新唐人】(中央社記者楊一峰特拉維夫四日專電)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三日以十四票贊成、一票棄權,通過伊朗問題第四個決議(第一八零三號),將對進出伊朗的貨櫃進行檢查,以免其中夾帶敏感雙用途物資,同時加強對伊朗財政機關監控,限制特定人士旅行等。但以色列認為這些制裁並不足夠。 「耶路撒冷郵報」今天表示,以方對聯合國的制裁方案,尤其是在限制特定公司與人員到伊朗的旅行限制,感到不夠。

根據三日通過決議內容,擴大了旅行限制和凍結資產對象名單,禁運敏感雙用途物資,呼籲各國對伊朗金融活動保持警覺,依法有條件在機場及港口檢查伊朗空運公司及伊斯蘭航運公司的貨物等。 第一八零三號決議也規定,如果伊朗採取積極步驟執行安理會歷次決議及原子能總署的要求,安理會將暫停所有的制裁行動。

以色列外交部長李夫尼表示,聯合國安理會決議對伊朗採取更進一步制裁,是可以讚揚的,因為國際社會了解伊朗發展核子能力的危險。但他也指出,這項決議仍需加強,才能制止伊朗發展核子能力。 以色列官方消息指出,得到大多數國家同意的制裁案,明顯是經過折衷,所以效力就不會太大,而昨天通過的制裁方案,明顯地是太柔軟了一些。但至少表明,國際社會不信任伊朗發展核子是為了和平用途。

  這是安理會針對伊朗核問題通過的第四個決議,前三個分別是第一六九六號、一七三七號、一七四七號決議。97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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