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人大結束 最終通過《物權法》

【新唐人】3月16日,中共人大閉幕,頗受爭議的《物權法》終獲通過,但是對于一貫有法不依、人治大于法制的中共政權制定的這項法律,人們爭論的焦點仍然集中在它的正确与否,而不是它究竟能否真正被實行或能執行到什么程度上。

「物權法」總共有五篇,其中包括所有權、擔保物權、用益務權及佔有等,共247條,從今年10月1號開始啟用生效。

根據「物權法」規定,凡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及其他權利人的物權都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侵犯。法規聲稱,「物權法」不僅可以鞏固及發展國家公有制經濟,同時還可鼓勵支持、並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

《物權法》本計划2006年的人大會議上就提請討論通過,但北大法學教授鞏獻田的一封公開信改變了立法過程。其后又有千名退役解放軍將領、學者專家和社會不同人士聯名上書,公開反對物權法。

反對人士指出,《物權法》可能保護非法私有化的國有資產,認為這部法對於私有化的開放不設限,將使得貧富差距擴大的問題更加嚴重。

也有一些人士認為,《物權法》在形式上否決了集體制與國家制,這与中共的共產獨裁体制相駁,因此《物權法》的通過有一定的進步意義。

而很多网民表示,在中共政權獨裁統治下的中國,人治大于法制,究竟老百姓的私人財產是否能夠得到保護,并不抱多大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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